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电〔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纸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报业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报业新型主流媒体,根据《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报业实现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二、案例类别
(一)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类
(二)内容供给创新类
(三)运营服务模式创新类
(四)数字技术应用类
(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类
三、申报主体
(一)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出版单位、报业集团、传媒集团。
(二)与报业深度融合发展相关的科技企业也可申报,但申报案例须以报业单位为第一联合申报主体。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对所申报案例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授权;申报主体与案例的实施主体必须统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申报材料
依据《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申报指南》要求,完整填写《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申报表》,关于业务发展现状和影响力的其他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申报指南和申报表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六、申报名额
报纸出版单位最多可以申报2个案例,报业集团、传媒集团最多可以申报4个案例。申报案例原则上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已完成上线,目前正常运营。申报过“2020年、2021年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征集项目”但未入选的案例,本年度如有明显的迭代更新,可再次申报。
七、申报程序
(一)中央在京报纸出版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由主管单位汇总并填写《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汇总表》(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后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二)地方报纸出版单位及其他机构将申报材料经主管主办单位初审后提交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由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填写《第三届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汇总表》后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106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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