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11:42:07 来源: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作者:佚名

  黔新出发〔2022〕3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37号令)和《关于做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65号)精神,职业资格登记和责任编辑注册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注册一次。为做好2022年度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以下简称“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展登记注册的对象

  凡在省内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且已通过首次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期满3年并符合续展登记注册条件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二、续展登记注册的条件

  (一)已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注册期满3年并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岗位职责要求,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近三年中,按有关规定要求,2021年以前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政发〔2010〕10号)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从2021年起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新出发〔2020〕18号)每年接受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学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续展登记注册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http://www.zebianzhuce.cn),选择办理业务类型(如“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或“责任编辑续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后提交申请。

  (二)单位初审。出版单位初审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续展登记注册人员材料的初审。初审须对申报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续展登记注册条件和真实性进行核验。初审合格后,在线打印《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续展注册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者身份证、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责任编辑续展注册还须同时提交责任编辑证书原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省委宣传部质检中心。

  (三)材料复审。省委宣传部质检中心负责我省登记注册人员材料的复审。复审单位将严格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续展登记注册条件及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对满足条件的人员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交终审申请。

  (四)标签申领。经国家新闻出版署终审合格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续展信息标签。出版单位管理员在线填写《责任编辑注册证书续展标签申领单》并提交,待系统显示已批复后,按申领单上的时间、地点,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领单领取续展标签(职业资格续展登记不需进行标签申领)。

  四、续展登记注册时间

  本年度我省提交续展登记注册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逾期未提交续展注册申请者视为放弃本年度续展。申请人应于本人责任编辑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展登记或续展注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记或注册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不办理续展登记或续展注册,原登记或注册自动失效。职业资格登记或责任编辑注册失效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可以保留5年内申请续展登记注册资格。

  五、续展登记注册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相关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续展登记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各出版单位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申报人员,将暂缓受理该类人员的续展登记注册申请。待达到规定学时要求后再提交续展登记注册申请。

  (三)符合续展登记注册条件的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在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出版单位人事部门务必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续展登记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人员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并及时将材料报送至省委宣传部质检中心。对出版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影响续展登记注册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暂缓该单位续展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五)各单位管理员需加入省登记注册管理员QQ群(群号码:1079970751),与业务办理相关问题可以在群内咨询,所需的相关文件表格等均可以在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朱琳、代异琦,联系电话:0851-86812532,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5-9号新闻出版大楼1404室)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ww.gzxwcbj.gov.cn/zwgk/tzgs/202208/t20220817_761133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