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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管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6 16:11:07 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作者:佚名

  关于省管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

  工作的通知

   

  各省管社会组织:

  为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省管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于名称中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的社会组织,无须提出申请,由省民政厅统一进行志愿服务组织标识。

  二、对于名称中不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但章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且有意愿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请于6月20日前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填写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三、对于名称中不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章程中未体现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但有意愿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可在9月20日前完成章程修改工作,并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填写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省民政厅将于6月底、9月底分别进行志愿服务组织统一标识,并向社会公告。联系人:贾鲁松,联系电话:0531-51781319;公务邮箱:sdmzcsc@shandong.cn。

   

   附件: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章程宗旨

  具体内容


  本组织愿意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按照《志愿服务条例》的规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用于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

  关于省管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工作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2/5/26/art_92774_10297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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