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民社综党字〔2021〕2号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以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增强把准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把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差异化、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围绕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切实找准目标定位,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用实际行动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好“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引领,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党员职工在思想上弄清楚理解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综合党委年内开展1次集中宣讲授课,各党支部年内开展1次“四史”集中学习,1次“四史”研讨交流,1次“四史”主题党日活动。配合做好庆祝建党百年全省“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
二、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4.持续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建立社会组织动态摸排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台账,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动态更新台账数据,建立社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库,筑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精准掌握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在稳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同时,党建入章增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的相关表述,对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等进一步提出要求。加强直接登记、脱钩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将未明确党建管理体制的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纳入综合党委管理。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在登记、年检、评估和日常管理环节同步督促民办学校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要求和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职责权利列入民办学校章程。
5.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行动,加大全省性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巩固综合党委所属原保留的贵州省励志助学中心、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等20家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确保新明确组建的贵州省爱国拥军促进会、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等20家党支部全部达标。指导全省性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管好流动党员。
三、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6.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育并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层与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着力把社会组织中党性强、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会管理善协调的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选拨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
7.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在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积极推进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落实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制度,引导党建指导员认真做好工作、履行服务职责。
8.抓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抓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9.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采取“走出去”拓展学习和“请进来”系统学习的办法,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
四、积极服务中心大局
10.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全省中心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在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方面优势,继续对脱贫地区开展产业帮扶,以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方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1.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预防,严格闭环管理,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政策。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所属行业做好相应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提升应对疫情能力和水平。
12.助推“六稳”“六保”目标任务落实。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紧盯“双循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充分挖掘市场内需潜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同步提升上发挥作用。
1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鼓励社会组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的社会规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培育发展与社会治理事务相关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治安巡逻、志愿服务、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等工作,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五、完善优化工作机制
14.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市(州)民政部门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5.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选定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务实建议举措,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采取调研督导、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有效帮助解决。
16.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加大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挖掘、提炼、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对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中的典型经验、鲜活事例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简报信息质量和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npo.guizhou.gov.cn/webinfo/tzgg/shtt/20210330/1617088842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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