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
中青在线绍兴11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中央政法委与浙江省委今天在浙江省绍兴市联合召开纪念大会。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表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协作。
郭声琨提出,要打破基层社会治理“自上而下”的线型治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职能作用,充分释放微主体的大能量。
郭声琨要求,要总结一些地方做法,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注重“增能”、“赋权”,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他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要借鉴一些地方做法,制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
郭声琨表示,“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决定,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针对一些地方村(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较浓问题,郭声琨要求,要总结一些地方建立自治清单的做法,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剥离出去,把不能缺的群众自治内容纳入进来,使其回归本源;针对群众自治组织体系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要推广一些地方做法,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更好发挥群众自治功能;针对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动力不强、渠道不畅问题,要借鉴一些地方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的做法,搭建便捷的议事平台,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鼓励群众“说事、议事、主事”。
来源:中青在线
原文链接:http://www.ahnpo.gov.cn/webinfo/xwzx/ldjh/20181122/13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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