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南京召开
10月10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吴永宏主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费高云指出,省委第十三届八次全会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作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主抓手,各部门要结合省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放在“美丽江苏”工作框架中,系统谋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作为新时代破解“城市病”、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综合性手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城市建设管理新模式。要突出“美丽”“宜居”“城市”的综合愿景,紧扣近期和中长期目标,坚持民生导向,全方位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成效的满意度。费高云要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要紧扣国家确定的“一个先行先试、三个探索”目标任务,结合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城市双修、城市体检等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建立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等相关建设标准,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项目,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费高云强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联动,积极探索尝试,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规划上要推动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合理规划老旧小区周边的低效用地;项目上要鼓励将难以产生收益的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旧厂区改造等项目捆绑立项;审批上要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提高立项、用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效率。省级财政上要在积极争取国家各类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居民共同参与改造。
会上,周岚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两个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会 场

费高云副省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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