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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征求《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1-06 21:48:57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精神,根据有关要求,福建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再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全文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王靖夷,电话:0591-87553027,电子邮箱:516477411@qq.com

  

  附件: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tzgg/202512/t20251216_7047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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