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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晋陕立“契约” 黄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域贯通

时间:2025-09-18 23:19:5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继“豫鲁有约”之后,豫晋陕立“契约”。9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河南省与山西省、陕西省共同签署《黄河流域(豫晋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是我省继2023年与山东省续签第二轮《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的又一次突破。至此,整个黄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域贯通。

  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为“生态标尺”,三省协作的“责任坐标”清晰划定:山西、陕西作为共同上游,各担50%权责,与下游河南形成紧密的生态联动体。

  在水质类别补偿方面,若断面年度水质稳定在Ⅱ类,三省互不补偿;年度水质为Ⅰ类,河南省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6000万元;年度水质在Ⅱ类的基础上每恶化一个类别,山西省和陕西省共补偿河南省6000万元。

  水质指数变化补偿方面,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月度关键污染物指数(高锰酸盐、氨氮、总磷)较上一年同期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河南省当月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5万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山西省和陕西省当月共补偿河南省5万元;该项补偿单月最高限额200万元。

  补偿资金次年清算拨付,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

  探索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黄河流域治理共担共享格局,河南走在前列。2021年4月,河南省与山东省签署黄河流域内首个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年年底,在第一轮补偿协议基础上,河南、山东两省将水质类别补偿由原来的年度达标调整为月度达标,补偿因子增加总氮指标,补偿期限也延续至2025年。

  豫鲁两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山东省已累计兑现我省生态补偿金2.5亿元。“这项机制的实施,有力保障了黄河流域水质稳步改善,推动形成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的良好格局。”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豫鲁有约”中,河南是上游省份,靠良好水质赢得补偿金。而此次豫晋陕签署的协议则显示,河南作为下游省份,或将为良好水质真金白银“买单”。

  “两次‘契约’,河南虽然有角色转变,但保护黄河水质的目标和任务没有变。”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黄河干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域贯通,黄河流域保护责任共担、流域上下游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大河汤汤,契约已立。上下游同心同向,共担共享,一曲新时代“黄河大合唱”正在澎湃奏响。(记者 曾鸣 赵一帆)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5/09-17/3227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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