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政策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

时间:2025-09-18 21:41:5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京政发〔2025〕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就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等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由经开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区级职权,文物部门行使的1项市级行政权力;在亦庄新城新扩区域(约165平方公里,以下简称新扩区域)“白名单”企业、园区(区域)(详见附件1)范围内,行使人才、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统计、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13个部门行使的区级职权,以及其他部门的741项区级行政权力;在新扩区域经开区管委会所属及管理的学校范围内,行使教育、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园林绿化等7个部门行使的区级职权,以及其他部门的815项区级行政权力。(详见附件2)

  二、将新扩区域内3项区级行政权力的实施主体由经开区管委会调整为通州区、大兴区政府有关部门。(详见附件3)

  三、经开区管委会会同通州区、大兴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新扩区域“白名单”企业、园区(区域)纳入规则,落实好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项调整后考核、接诉即办等配套工作机制。

  四、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行政权力等事项的调整工作。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有关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需要对上述事项进行名称变更、事项合并、权限划分调整的,按照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府不再另行作出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4日

附件1:新扩区域“白名单”企业、园区(区域)纳入规则及首批名单公报PDF附件2: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行政权力等事项目录(共1557项)附件3:调整亦庄新城新扩区域内部分区级行政权力实施主体事项目录(共3项)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506/t20250626_41271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