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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5-09-18 19:50:38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开栏语:

  近年来,贵州民政广大干部职工躬身力行,书写新时代为民爱民答卷。他们中有跋山涉水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暖心人”,有在养老服务机构用温情守护“夕阳红”的护理员,有为困难儿童点亮成长希望的“守护者”,有为探索殡葬改革破冰行动的“先行者”……这些身影扎根泥土、脚沾露水,以“枝叶关情”的担当诠释“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树立榜样,学习先进,汲取力量,贵州省民政厅政务新媒体推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大力宣传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引导全省民政系统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天推出第五篇:《持续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以暖民心、解民忧、增民利为根本目标,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奋力谱写威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落实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连续5年提高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2021年以来,威宁自治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590元/月、359元/月,提高到756元/月、567元/月,增幅分别达到28.13%、57.9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标准的1.3倍确定,连续稳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从813元/人/月提高到983元/人/月,增幅21%。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建设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威宁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履行社会救助牵头单位职责,与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制度体系。全力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制定出台了威宁县改革完善新时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将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县级民政部门监管、大数据赋能监督模式落地推广,逐步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威宁自治县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至30个乡镇(街道),优化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申请审核确认流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困难群众。

  创新工作方式

  推动特殊困难群体精准救助

  扎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23年3月,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3464名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况等方面开展能力评估,精准认定特困供养人员护理等级,合理拨付照料护理经费,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在乡镇(街道)建立5-10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库,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及时化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做到应救尽救。2021年以来,累计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5800万元。

  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兜底保障精准有力

  通过常态化入户走访、耐心询问等形式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健全排查工作台账,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规定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保障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2021年以来,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1.9万人,特困供养0.416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人口2.1万人,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5亿余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mzfc/202503/t20250305_86989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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