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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5-09-18 19:53:39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5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辽宁省民政厅一楼接待大厅(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辽宁省福利彩票中心联系电话:

    024-23943128,15104005366

    辽宁省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24-23934287,13840515159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

    6、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2025年毕业生须由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并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7、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8、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提供,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后续环节提供)。

    9、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考生提供,由参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缴纳养老保险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证明)。

    10、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提供)。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民政网站(https://mzt.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zfxxgk/fdzdgknr/lzyj/mztgfxwj/gggs/202505191648361220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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