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的一封信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
您好!2025年暑期即将到来,守护孩子远离溺水、交通意外、不法侵害、电信诈骗等危险,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既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更是构筑安全防线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守护工作,省民政厅温馨提醒如下:
请在外地打工的儿童父母,与孩子、被委托照护人至少每周联系交流一次,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亲情关爱。接到被委托照护人、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关注并采取干预措施。
请将要外出务工的父母,在外出务工前将子女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并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孩子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被委托照护人切实履行委托照护职责,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其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放任其实施违法行为,不得放任其吸烟、饮酒、赌博或者欺凌他人,不得放任其沉迷网络。
请家长和被委托照护人加强暑假对儿童的安全管理,教育儿童不要私自涉足水库、池塘、河流、湖泊、海岸线等危险地区和低洼地带,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防意外伤害、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
请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积极支持配合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对儿童的走访,在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告知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或学校老师,寻求支持和帮助。如果发现有监护缺失等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请您及时向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担负起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让他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最后,衷心祝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zfxxgk/fdzdgknr/lzyj/mztgfxwj/gggs/202507071608104608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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