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吉民发〔2014〕31号)、《社会组织评估规范》,按照工作程序,现将以下4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社会团体1家
5A评估等级
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
二、基金会3家
(一)4A评估等级
吉林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吉林化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二)3A评估等级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如对公示的等级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吉林省民政厅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吉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电话及传真:0431-89152097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16号)
原文链接: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202506/t20250627_926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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