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各地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抓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职尽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全面强化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从严从细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要求,强化查险除险措施,完善机构汛期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和妥善转移并安置服务对象,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扎实开展特殊群体巡访和关爱保护。受灾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对实施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要加强灾害期间“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巡查探访和避险保护工作,帮助他们安全度汛。
通知提出,要根据灾区需求,规范引导社会力量科学有序参与救灾。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规范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协同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主动对接灾区需求,依法依规开展救灾慈善捐赠,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4/c166200499998000620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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