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
8月28日上午,民政部召开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研究加强民政领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思路举措。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加强社会治理的领导力量、价值理念、工作方向、重点任务、基础保障等重大问题,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指引推动我国社会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要深刻学习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要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要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人民性,坚持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不断增进群众福祉的过程。要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社会性,坚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在完善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方位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要深刻把握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助力打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会议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在社会治理中承担重要任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领域社会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助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兜底作用。要强化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服务,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要强化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的培育管理,探索“五社联动”新机制,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促进作用。要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会上,部党组成员和部分司(局)负责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巡视办负责同志、中国老龄协会负责同志、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4/c166200499998000654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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