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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调整

时间:2024-11-30 21:00: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内蒙古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有调整,跨省异地就医要先备案再就医,备案可以到线下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内蒙古医保等线上渠道办理,线下申请备案可当场办结,线上备案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

  针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或个人承诺书。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须在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2024年11月1日前已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过渡期,应在过渡期按照新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过渡期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需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医并直接结算,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可随时取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11/t20241128_2615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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