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制在线> 《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4-11-27 03:55:5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交通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内蒙古低空空域充分释放,高效利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有效覆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高效运行,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军地民”三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据了解,《实施方案》部署了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建立“军地民”协调机制,加强军方、地方政府、民航部门空管手段建设和信息交互,建立空域管理协调机制;合理划设低空空域,按照中央空管委空域分类划设原则,开展低空空域资源调查评估,完成3000米以下自治区全域管制、监视、报告空域分类划设,精细划设低空空域航线,建立空域资源档案,满足区域内低空飞行需求;搭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全区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及运行管理、飞行服务保障、通信监视3个支持系统,联通军民航飞行管理、情报、航空气象等系统,贯通低空飞行各部门、各环节,实现低空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稳妥有序布局基础设施,编制低空基础设施规划,有序建设通用机场、飞行服务站、无人机起降场等设施,科学布局建设通信、导航、监视、低空气象等信息基础设施,按需实现低空通导监有效覆盖;构建安全高效运营模式,组建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运维;制定地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自治区低空空域协同运行规则、无人机地方性法规等规章制度,为低空空域管理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11/t20241121_26119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