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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六次全面清理工作完成

时间:2024-11-10 02:58:55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近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六次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明确了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建议修改和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底数,这标志着全市本轮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市司法局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市、县区联动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实现了上下一致,同向发力,同频推进,为我市“红头文件”作了全面“健康体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六次全面清理及数据库收录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原则、任务分工、清理步骤等重点内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严谨、细致、高效的工作作风,从准备、自查、复审、汇总四个阶段,围绕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是否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等五个方面清理重点,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核、精准把关,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做到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失效的宣布失效,该修改的必须修改,确保了清理工作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三是确保清理质量。严格按照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对照清理标准,广泛听取意见,对100余条建议逐件研究分析,吸纳汇总形成目录。经清理,市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1件,废止(失效)40件。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11/05/030057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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