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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署"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时间:2024-11-05 03:47:5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民政部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到2025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职尽责,以保障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将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做好分析研判,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动态监测,创新救助服务供给形式,提升专项行动精准度;织密织牢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利用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银行网点、户外劳动人员服务点等场所设立求助引导点或临时救助场所,前置救助关口、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强化科技赋能,广泛利用各类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智能识别预警分析等大数据技术以及无人机、红外热成像探测仪等专业科技设备在救助工作中的深度应用。

  民政部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街面劝导。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及时送医;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加强救助寻亲工作。

  民政部还要求,各地要设立救助电话、微信公众号,并向社会发布,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同时,要扩充救助服务力量,充分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快递员、夜间安保人员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qgmz/content/post_4517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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