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制在线> 我区通用航空气象预报业务启动

我区通用航空气象预报业务启动

时间:2024-10-10 06:01: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10月1日7时56分,我区通用航空气象集中预报中心发出第一份机场预报,服务新巴尔虎右旗宝格德通用机场YJ5666航班执飞,这标志着我区气象部门航空气象预报业务正式启动。

  据悉,为积极推进航空气象服务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和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以及集团管辖通用机场气象服务合同,双方联合印发《内蒙古航空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编制《通航机场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气象服务系统和业务平台建设。双方联合共建了内蒙古航空气象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通用机场人工观测要素自动化替代、低空风切变识别及预报预警进行联合科技攻关。双方还在共同推进气象观测设备同步规划、实时共享、互为备份,实现雷达等大型气象观测设施共享共用,为机场提供气象仪器检定校准服务,联合开展民航气象观测系统对比实验、中试、运行评估等工作。

  从10月1日起,内蒙古通用航空气象集中预报中心将为新巴尔虎右旗、突泉县等多个通用航空机场制作发布通航机场地面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进近区危险天气预警和航路危险天气预报精细化服务。

  接下来,我区气象部门将不断推进观测协同、预报精准、服务智能、管理科学的智慧航空气象业务服务体建设,针对通用机场提供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气象设备检定、校准与维护、机场防雷检测等方面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构建覆盖机场规划、建设、运行的全链条、全流程、定制化、标准化、可复制的内蒙古航空气象服务网络,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安全运行和航空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10/t20241004_25843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