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制在线> 我市林长制实现林草保护源头治理“全覆盖”

我市林长制实现林草保护源头治理“全覆盖”

时间:2024-09-28 13:29:2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9月26日,我市召开“严格落实林长制 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新闻发布会。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致发布词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1年9月,我市制定《秦皇岛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共设各级林长6953人,建立了市、县两级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队伍体系和“一长两员(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联动管护体系,实现源头治理“全覆盖”。建立了23个市级协作单位,组成9个市级林长包联联络小组,协助林长巡查督查和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林长制协作工作合力。制定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发布了市级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查制度、市级督查制度等七项配套制度。完善林长制协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市级林长包联联络制度”等特色制度。

  为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水平提升,我市积极创新思路方法,提高林长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印发《林长制工作手册》《工作提示》、“林长巡林简易流程”“林长巡(督)查记录单”“林长巡(督)查问题交办函”等制式文本;制定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四有、四上墙、七入档”等工作规范标准化;完善“一长两员”(即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最基层联动巡护网格5478个,建立了1.2万余人的“一长两员”巡护队伍,实现全市林长制基层治理网格化“全覆盖”。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多次召开林长制协作单位联席会议、部门间专题会议,研究林长制重点工作,讨论林长制协作重点,通报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林长制部门协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示范推广,实行激励机制。2022年开始组织林长制示范典型建设以来,全市优选建设示范典型乡镇20个,示范村45个,试行乡、村两级基层林长制激励机制,激活基层林长制运行活力。深化拓展“林长+”协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的工作措施》,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建立执法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拓展共建“执法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法检联合司法保护生态”机制,完善“法律惩治+生态修复+社会监管”的环资审判新模式,共建法检联合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青龙示范基地、植被恢复抚宁区基地;市检察院结合“燕赵山海”专项监督,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资源保护,受理涉林案件线索,制发检察建议;市林业局与市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涉林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交,高效联合办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工作,全市共创建“森林生态科普学校”28所,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林长制工作良好氛围。2021年林长制工作运行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履职62.4万人次,解决林长制重点难点问题及安排部署重点工作16358个(项),其中市级林长巡林履职369人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或安排部署重点问题58个(项)。

  林长制工作推行以来,我市在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优化提升资源监管保护效能、持续发展林果产业、深入推进林业改革等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完成营造林面积80余万亩,我市持续保持“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个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2个乡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称号,195个村庄绿化提升村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9个市属自然保护地完成总体规划编制,4个自然保护地完成管理自评,国家和省下达的自然保护地监测问题图斑全面核实整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平均成灾率0.03‰,远低于省防控标准,美国白蛾等主要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全部达标,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未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成立秦皇岛市板栗产业协会,吸收会员172家,推选出2名国家林草乡土专家和4名河北省林草乡土专家,建立了3个示范样板基地,全市发展干果面积130余万亩。深化“三权分置”,推进集约经营,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森林防火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乡村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建设,全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零火灾。深化涉林行政审批改革,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连续两年我市在全省林长制考核评价中获优秀等次。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99f3da89-1949-44cb-b467-5029edff3fe7/202409/27/78d96571-3270-4bbd-a53c-51a8981641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