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各企业于10月11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PDF版(见附件1,不需要等区审核,申报完成直接导出打印)。
(二)纸质材料包括:《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两份,不需要佐证材料,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徐汇区新型工业化办中小企业服务科(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504室)。快递报送仅接收顺丰标快,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三)电子版材料包括: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盖章扫描版);2、佐证材料(按清单要求排序,全部材料盖骑缝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3、《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无需盖章)。三份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luqi@xh.sh.cn。
三、联系方式
徐汇区新型工业化办中小企业服务科
64824146、64872222*4016
(来源:上海徐汇官方微信 文稿:徐汇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王永娟)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0914/843063453dc04a898d1108763a5732a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衡南县政府梦东方项目非2025-09-2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2025-09-24
- 赵乐际会见美国国会众议2025-09-24
- 李强赴纽约出席第80届2025-09-24
- 丁薛祥出席第五届世界生2025-09-23
- 张军出席第十三届亚太地2025-09-23
- 广州鱼珠隧道首节沉管顺2025-09-22
- 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2025-09-22
- 探访第十五届智慧城市与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