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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提醒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确保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时间:2024-09-05 07:43:31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新学期开始,广大师生陆续返校,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省市场监管局致信全省学校校长(园长),提醒全省学校校长(园长)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严防严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要全面落实责任制。校长(园长)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负责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格证照管理,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严格校外供餐单位管理,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学校、幼儿园切实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清洗消毒,在恢复供餐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全省各级中小学要在9月15日前,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强化病媒生物防制,突出诺如病毒防控。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严把食品及原料进货关,严把食品加工过程控制,严格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格供餐分餐管理。并要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开展自查自纠,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此外,全省学校、幼儿园还应坚决杜绝餐饮浪费,充分考虑各年龄段学生口味和营养健康需求,减少食材原料采购、加工中的浪费,从源头上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ywdt/bmdt/202409/t20240904_30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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