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公开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为进一步畅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征集渠道,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工作,持续增加房源供给,西宁市即日起面向五区两县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实施项目。
据了解,征集项目分为新建类、改建类、改造类和筹集类。新建类项目包括存量土地新开工建设;改建类项目包括非居住存量建筑改建;改造类项目包括存量房屋改造装修;筹集类项目包括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在营长租房、符合条件的其他租赁住房。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3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的申报主体应为房屋产权人或改建、改造实施单位,且同一改建(改造)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报主体应为土地使用权人或与其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在营长租房申报主体为项目运营主体。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可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简化审批流程、土地支持政策、税费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
有意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社会各方主体,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申报项目意向,共同参与到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中来,让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惠企惠民。征集工作咨询电话:0971-6127026。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msfw/system/2024/08/30/0300523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铁脚板”跑出社区治理加速度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2025-09-25
- 李强出席全球发展倡议高2025-09-25
- 衡南县政府梦东方项目非2025-09-24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2025-09-24
- 赵乐际会见美国国会众议2025-09-24
- 李强赴纽约出席第80届2025-09-24
- 丁薛祥出席第五届世界生2025-09-23
- 张军出席第十三届亚太地2025-09-23
- 广州鱼珠隧道首节沉管顺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