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通知公告> 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报

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报

时间:2024-08-17 18:45:17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主要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防汛抗旱责任人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由有关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另行通报,并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紧绷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效防范应对重大水旱灾害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辖区内的其他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尾矿库(坝)、垃圾填埋场、防洪城镇、工业园区、开发区、移民安置区、旅游景区、学校等防汛责任人名单,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贵州省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贵州省2024年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3.贵州省2024年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2024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uizhou.gov.cn/home/tzgg/202404/t20240429_843784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