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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近500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

时间:2024-07-21 08:57:4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新疆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截至6月底,全区近5000家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通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率超过90%。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对象是参加自治区职工医保的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此外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今年,我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总体运行平稳,门诊待遇享受人数稳步提升,基金安全稳定运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红利快速释放。

  

  7月14日,在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二分店,群众在慢病服务窗口购买药品。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任春香 摄

  新疆积极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相关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开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共有3714家,开通率达91.23%,开通的定点零售药店为1119家,开通率为10.27%。这些举措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即时享受医保待遇,提升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实现,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率,减轻了家庭就医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目前,新疆家庭共济个人账户达9.27万个,账户共济支付金额1311.14万元。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324.21万人、1697.63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31.60亿元,统筹基金报销15.02亿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还将着力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认真分析门诊统筹特点,完善监管制度,围绕“群众听得懂、听明白”的要求,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原文链接:https://www.xinjiang.gov.cn/xinjiang/bmdt/202407/bead25c1327540c580773112577407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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