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促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加大失业保险支持市场主体稳岗力度,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采取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模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积极推动政策早发力、企业早受益。截至六月底,首批稳岗返还资金各旗县市区均已发放,全市共计发放 542.78万元,涉及166家企业,惠及职工12886人。
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
今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各级经办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招聘会、电子宣传栏等渠道大力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二是实行“免申即享”,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选出所有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单位,实现企业全程“免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即可享受政策“红利”,实现从“企业找政策”转换为“政策找企业”。
三是简化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审核权限全部下放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参保地经办机构初审、复审、终审的审核流程,减少了审核环节;通过系统统一查询企业信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协查,筛查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予以剔除,提高了审核效率;做到“随时审核、随时公示、通过一批、发放一批”,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使“免申即享”进一步提速增效。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积极助力企业减负担、稳岗位,为企业纾困解难。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msdt/202407/t20240703_2534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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