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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八部门共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

时间:2024-06-23 08:25: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作者:佚名

  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的通知》,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时效,扩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的不利影响。

  《通知》指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打造符合实际、渠道多样、快捷高效的快速传播模式;聚焦安全生产、 自然灾害及因气象因素衍生的灾害预警信息,建立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快速预警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通知》要求,自治区气象局负责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推进预警平台建设,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审核发布,按照规定权限及时面向预警信息接收人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内蒙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为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平台,要积极拓宽手机短信、应急广播、新闻媒体、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和各类平台等发布渠道,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接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气象局下达的应急公益性短信息发布单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机制,15分钟内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高效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优先向当地特定群体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bmdt/202406/t20240621_2527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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